南海網海口12月19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蔡燕飛 黃燕)海口兩男子從網上獲取車輛買賣信息後,聯繫賣車者謊稱要買車,併在試車過程中對房屋貸款賣車者實施搶劫。12月19日,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一審以搶劫罪和詐騙罪,分別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並處罰金。
  2013年3月17日,符某盛、褐藻糖膠林某文預謀搶劫並準備彈簧刀、膠布等工具。符某盛從58同城網上獲取了被害人李某欲賣車的信息之後,兩被告人以買車為由約李某見面。
  在試車過程中,按事先預謀,符某盛加快車速後,併在後視鏡中示意坐在後面的林某文動手,林某文遂拿出彈簧刀威脅坐在副駕駛座位上的李某,並用膠布將李某的眼睛矇住,符某盛搶走李某包內的現金人民幣1700元及三張銀行卡,兩人威脅李某說出銀行卡密碼並取走銀行卡內的1蒸烤箱4200元,並使用李某的另一銀行卡消費33750元。
  據查,今年年初符某盛曾以要買車為由,建築設計先後兩次在試車過程中將兩賣車者的兩輛摩托車開走並賣掉,經鑒定兩輛摩托車價值3萬餘元。
  龍華法院審理認為,兩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暴力、脅迫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符某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於兩被告人均當庭認罪,且已部分退贓,龍華法院以搶劫罪、詐騙罪,判處符某盛有期徒刑系統家具十一年,並處罰金二萬二千元;以搶劫罪判處林某文犯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原標題:海口兩男子謊稱買車搶劫賣車者 分別獲刑十餘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vllntej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